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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,針對合併資產負債表的部分,我從本書整理了一些讀後的心得與重點和大家分享。
1.IFRS (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,國際財務報導準則) ,為與國際化接軌,台灣於2009年5月宣布採用IFRS,於2013年起,台灣上市櫃公司皆需一律導入IFRS。
2.在IFRS新制規定下,所有的財務報表都須採取合併的概念呈現。由於持股比例的不同,
有些子孫公司的資料全數併入,有些則只是部分併入。
3.資產負債表真正困難的地方,在於確認它的編制是否符合會計原則和法令上要求的「正確
」性。新制的資產負債表,分類上更簡化且強化流動性的概念。
4.IFRSs新制下的資產負債表,分類上更簡化且強化流動性的概念,所以資產的會計分類從5類改為2類,負債由3類改為2類,而股東權益部分,則採用合併報表的概念表達。
5.現在,IFRSs新制要求更「忠實」反應資產的流動性,等於是廣開大門,允許企業管理階層
可以自行決定要將金融資產(大多為股票)歸類為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資產。因此會出現同一個金融資產投資標的,有部分被列為流動,有些被列為非流動的怪象。而這種怪象的「好處」,較外顯的是流動比率變得更漂亮,相對內隱的就是企業的管理階層可以藉此「調整」綜合損益表的數字。
6.在林林總總的分類下,投資人在資產的部分,只要看現金、應收帳款、存貨、金融資產和長期投資等五項。這五項都屬於資產,但只有現金是數字越大越好,其他則未必。
7.在負債部分,投資人要判斷企業的負債是屬於金融負債(如銀行借款或公司債),還是一般的
營業負債(如應付帳款、應付薪資)。要是金融負債太多,顯示這家公司是靠借錢在苦撐,利息壓力也一定不小。
8.在業主權益部分,只要留意企業的股本有多大、有沒有保留盈餘和非控制權益就行。
9.新制的資產負債表中多了非控制權益,其實就是舊制的少數股權。觀念為合併的股東權益= 母公司的股東權益+非控制權益。
10.當合併資產負債表中,有長期投資(採用權益法之投資)的存在時,就表示母公司對轉投資公司的持股未達需編制合併報表的50%。
11.IFRS是從資產負債表的變化差異來得到綜合損益表的結果。除了處分土地獲利之外,最常在營業外項目出現的,還有企業持股20%以下的轉投資,稱之為企業的金融資產。
1.圖解新制財報選好, 羅澤鈺
2.博客來網路書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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